文章播报
嵊州市人事局文件
嵊人字〔2009〕110号
嵊州市人事局
关于公布王玉珍等5位同志具有档案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嵊州市档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7月28日评审通过,确认王玉珍等5位同志具有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现公布如下。
浙江莎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玉珍
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梁 英
嵊州市文化馆 周喜芬
上三高速公路嵊州管理所 韩 奔
嵊州市城管执法局 竺慧俐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资格 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