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公管办〔2009〕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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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 填报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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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招标人充分获取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务承接信息,落实国家、省有关一个项目经理只宜担任一个施工项目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投标报名承诺书填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在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时,应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交《投标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承诺书》”)。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报名资料要求”中除注明项目报名必须随带的有关证件、资料外,还应载明“并提交《承诺书》”;上述内容同时也应在招标文件有关招标公告的内容中予以载明。 2、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应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承诺书》,提交给招标人及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报名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报名(洽谈)的,投标人应及时填写《投标报名承诺书(新增)》(见附件二,以下简称“《承诺书(新增)》”),提交给招标人及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出现《承诺书》、《承诺书(新增)》中填报的项目中标(承包)及不可抗拒情形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申请,并报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变更项目负责人,其余情形不得变更。 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需填报相应《承诺书》。 4、投标人应对承诺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在招标过程中公司和建造师不诚信并经查实的,我办将对该投标人记入“黑名单”,并请出本市招投标市场,视情在半年至二年内不准其参加本市招投标交易活动。 5、本制度自二○一○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1.四大行业部门对“在建工程”的界定意见 2.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 3.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新增)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
主题词:公共资源 工程建设 承诺 通知
附件一:
四大行业部门对“在建工程”的界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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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部门 |
界定事项 |
界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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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局 |
在建工程 |
从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证书发出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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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局 |
在建工程 |
从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以发出文件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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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利水电局 |
在建工程 |
从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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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业管理局 |
在建工程 |
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起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经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组成员及组长签名后)为终点 |
附件二:
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
(招标人):
根据贵单位 年 月 日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 该项目招标信息,我单位申请参加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并作出如下报名承诺及声明:
1、我公司的报名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报名项目负责人目前 (请填写“有”或“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报名时 (请填写“有”或“无”)其他投标(洽谈)项目,且 (请填写“有”或“无”)遗漏,详见下表:(表格不够,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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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人(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招标人(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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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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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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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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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愿恪守信誉,并提供良好合作,若有作假,愿意承担责任。
报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附件三:
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新增)
(招标人):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该项目投标,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在报名结束后,又参与了下列项目投标报名(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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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人(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招标人(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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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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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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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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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料全部真实有效,我单位愿恪守信誉,并提供良好合作,若有作假,愿意承担责任。
报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招标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