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 〔2009〕84号
关于要求在104国道K50+180至K50+840
段架设高架桥的函
104国道嵊州段改建工程指挥部:
104国道横穿经济开发区曹家洋村与区中园,导致与开发区规划道路相不符,并给开发区园区企业与村民出行带来不便。为了园区企业与村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并根据开发区实际规划要求,现要求贵部根据开发区原有规划作以下调整:
在原有的基础上,要求104国道K50+180至K50+840段以高架立交形式通过,并需保证104国道与开发区园区道路交叉路口处的高架立交净空高不得低于
希贵部及时与开发委规划局或建设事业局联系。
联系电话:83368583 83365075
联系人: 王 栋 黄蒋维
二00九年十
主题词:104国道段 架设高架桥 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