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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溪乡盛家坞村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
竹溪乡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盛家坞村村庄建设规划,经审查,基本符合《村镇规划标准》和我省有关规定,原则予以同意。核定规划期限至2014年,人口规模1435人,建设用地规模12.12公顷。
批准后的建设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中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审批。村民建房的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应按《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手续办理。今后,村庄建设要以旧村改造为主,结合现代示范村建设,把村庄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