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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09〕37 号
关于加强剡湖街道环境污染整治的通知
所属有关企业:
为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各类环保隐患,有效预防因环境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各种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街道社会稳定,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环保隐患摸排。企业先行自查,对破坏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环境因素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环保隐患。要要求化工、印染、电镀等重污染企业在5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与建立的环保应急预案报街道和市环保局。
二、开展环保规范整治。5月份街道将联合市环保局开展一次环保专项整治,内容包括环境评估、“三同时”验收、环保设备运行、达标排放等情况。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企业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将联系名单及联系电话于5月30日前报剡湖街道经贸办。如发生环境事故,必须立即报街道和市环保局。(街道联系人:叶苏芹83111319 13506754959)
希企业在接文后马上组织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和谐稳定发展。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环境 污染整治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环保局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9年5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