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 2009〕53号
关于转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有关通知》等
文件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嵊政办〔2009〕72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关通知》、嵊政办〔2009〕44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希各社区、行政村做好宣传工作,以推动农村家电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我街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附件:1.《关于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有关通知》
2.《关于推进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通知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