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9〕127号
关于举办嵊州市第一届优质稻米
品尝评定会的预备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不断优化水稻品种结构,提升我市水稻生产水平,打响我市优质稻米品牌,市农业局将在2010年1月中旬组织一次由全市相关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从事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事业单位参加的由嵊州市种植生产的优质稻米品尝评比会。通过评品,让农民接受优质稻品种,稻米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加工增效,让市场认可,消费者认可,从而优化品种区域布局,狠抓基地建设,使我市粮食生产、深加工和市场销售有机结合,提高粮食附加值,增加种粮农民的收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在本市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事业单位。
2、报名条件:参赛大米必须是嵊州市生产;有一定的粮食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主体;实施稻米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建立生产基地田间档案;有统一商品包装等。
3、报名办法:由参赛者向所在乡镇、街道农办报名,提出参赛申请;申请内容要求写明:参赛单位名称,参赛大米品种和品牌,并提供单位(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无公害生产基地证书,稻米生产田间档案等复印件。由乡镇、街道农办汇总后于2010年1月5号前报市农技推广中心。参赛者须提前提供商品包装大米三包用于评比。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要做好发动工作,及时上报参赛单位名单和有关材料。
抄送:市府办、郑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