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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嵊质发〔2010〕3号
关于加强春节前后食品生产加工质量
安全监管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节前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的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春节前后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抓好春节前后的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企业生产兴旺的重要性,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特别在年终各项工作繁忙的情况下,丝毫不能放松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节前后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安全。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健全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消除隐患。要根据结合各地实际,重点加强对高风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黄酒等)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八方面的内容:一查企业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必要时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查;二查企业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在申报范围和符合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规定;三查企业是否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回收食品及非食用原辅材料;四查企业生产加工过程及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及记录;五查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六查企业的不合格产品及回收食品处置情况;七查企业食品包装的材料或容器;八查食品标签标识。
四、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布置节前食品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请各地将检查情况在
附件:嵊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检查表
二○一○年
主题词:加强 食品企业 质量安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