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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0〕2 号
关于公布表彰嵊州市级“领雁工程”骨干教师第二批培训优秀学员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
根据嵊教体人〔2008〕41号《嵊州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市于2009年开展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第二批“领雁工程”骨干教师的培训。培训期间,学员们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融理论于实践之中,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
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在学员自评、班级考核的基础上,张兰等9位学员被评为嵊州市级“领雁工程”骨干教师第二批培训优秀学员,现予以公布表彰。
初中英语:张 兰(三界镇蒋镇学校)
商卫国(长乐镇中学)
牟国琴(崇仁镇中学)
小学英语:张钧超(浦口街道上林小学)
魏秋红(黄泽镇中心小学)
初中科学:施雪元(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
中小学音乐:王美玲(金庭镇下任小学)
中小学信息技术:裘坚钢(甘霖镇中心小学)
周 江(长乐镇中心小学)
希受表彰的学员再接再厉,真正担当起农村教学“领头雁”的作用。
二○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表彰 领雁工程 优秀学员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