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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10〕20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
2009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的通知》(嵊政〔2009〕28号)精神,决定对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请各责任单位参照嵊政〔2009〕28号文件任务分解表,将2009年度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于
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作 督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