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10号
关于公布第七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标准,我局已对2009年度创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验收合格单位公布如下:
长乐镇山贝社区卫生服务站
长乐镇尤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甘霖镇上蔡社区卫生服务站
甘霖镇湖坊社区卫生服务站
甘霖镇尹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崇仁镇马仁社区卫生服务站
崇仁镇前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崇仁镇广明塘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界镇袁岙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界镇祝岙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江街道周家畈社区卫生服务站
鹿山街道滨江社区卫生服务站
浦口街道五莲社区卫生服务站
浦口街道棠头溪社区卫生服务站
黄泽镇顺富社区卫生服务站
黄泽镇渔溪社区卫生服务站
谷来镇马溪博爱社区卫生服务站
下王镇泉岗社区卫生服务站
仙岩镇唐天竺社区卫生服务站
仙岩镇禹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一○年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药监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绍兴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