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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安监〔2010〕9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企业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
根据《浙江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9〕174号)精神,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并经考核,方可换发许可证和备案证明。经向上级请示同意,决定于
一、培训对象
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及操作人员,并随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就培训情况进行登记。
二、培训内容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主题词:易制毒 培训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