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社[2010]18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百岁老人姚松仙
继续享受长寿保健补助的批复
甘霖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给百岁老人姚松仙继续享受长寿保健补助的报告收悉。
根据浙老工委〔2010〕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给予百岁老人姚松仙继续享受长寿保健补助。补助费从2010年2月起发至2011年1月,每月300元,合计3600元整。
另外,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标准自2010年1月起每月提高100元,补发你镇百岁老人王见才长寿保健补助每月100元,补发时间从2010年1月起发至2010年12月,合计1200元整。
两项合计4800元,款汇至镇财政,在“暂存栏”中核算,望按月发放。
此复。
抄送: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