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文 件
仙委〔2010〕10号
仙岩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评星晋级”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纪委关于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创新载体,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成立仙岩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张朝阳任组长,副书记张永、纪委书记何法祥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何法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冯顺庆、徐万林、黄秋波、孙秋英、张夏琴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
全镇18个行政村
四、活动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一年开展一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内容
1、考评办法:根据镇“评星晋级”活动考评标准,在各村自评基础上由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定。
考评档次为一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递进关系,在星级考评中,如有一项达不到标准所列条件之一的,不论得分高低,都不得评为该星级及以上星级村。考评总分达到100分的定为五星;90分以上定为四星;80分以上定为三星;70分以上定为二星;60分以上定为一星;60分以下不评星。
三星级以上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4)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2、结果运用: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三星级村推荐参加嵊州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申报。二星级以下(包括二星级)的村,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得申报市级文明村,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要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否则,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的主职干部进行诫免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25日至4月10日)。镇成立仙岩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3年创建规划和年度创建计划,拟定镇“评星晋级”活动考核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评星晋级”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浓厚的评创星级村氛围。
2、自评申报阶段(2010年4月11日—4月30日)。各村自评后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申报。
3、考评验收阶段(2010年5月1日—7月31日)。一至三星级村由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考核定级后发文公布,并报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至五星级村在镇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市领导小组审批发文。
4、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7月1日—12月底)。今年年底前对“评星晋级”工作中先进村进行表彰。认真总结“评星晋级”活动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评星晋级”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评星晋级”活动的开展,需要全镇上下的通力配合,镇领导小组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驻村指导员和村官助理要深入各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村活动的开展;村级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行政村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评星晋级”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仙岩镇星级考评标准》
中共仙岩镇委员会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25日
附:
仙岩镇星级考评标准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各类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党费收缴及有关制度上墙公示,党员发展正常,实行全程公示。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做到每季度公开l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随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村级帐目委托镇会计代理中心代为管理,财务帐目做到每半年公开1次,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市、镇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1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经集体讨论可以在村实行公开招标,镇招投标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6)村两委主职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公约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尊重民意,会议记录齐全。
(3)村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栏设施整洁,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履行到位。
(4)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权限明确,报结及时,票据管理规范,杜绝使用“白条”,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出,财务帐目每半年公开1次。
(5)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达到市级平安村标准。
(6)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年底召开的村两委会会议上,主职干部实行廉政总结并记入会议记录,实行村两委主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村两委会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建立党员活动日和便民帮办制度。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正常有序,按规定参加市、镇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村干部服务意识强,在群众集中的地方设立便民联系卡,公布村主职干部和驻村指导员联系电话,便于群众联系,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每季度公开的村务公开资料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村务接待制度,严格费用报销,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财务帐目每季度公开1次。积极配合开展村两委主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切实抓好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职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党员干部民主评议,村两委主职干部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测评中,满意票不少于2∕3,村两委会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每年至少召开二次村民代表会议,推行村民质询制度。
(2)农民人均收入和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量或增幅居全市行政村上游水平。
(3)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
(4)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每月正常开展党员干部教育活动,村党组织受到群众拥护,威信较高,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全村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开展了以党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等为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特色明显,富有成效。
(2)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达到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3)村级各项事业和谐发展,达到市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