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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10〕11 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甘霖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
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甘霖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工作,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三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经研究,决定将甘霖镇会计代理中心更名为甘霖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原镇会计代理中心承担的村级财务托管工作职责并入“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两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
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代理服务工作,履行对农村基层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控制,实现“三资”合理有序地流转。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农村 三资 代理服务中心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