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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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嵊安字〔2010〕4 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嵊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嵊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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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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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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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10年3月23日印发 | |
1
嵊州市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在连续七年实现三个“零增长”的基础上向更高目标迈进的一年。为切实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实施“365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监管方法,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三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绍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管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安全生产是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支持、督促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把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领导、决策、指导、协调水平,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
(二)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合力。
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抓手,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规范“三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严、事故多发、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对“黑名单”企业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深化行政首长负总则和其他领导对分管线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的“一岗双责”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和全面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量化考核,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基层和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力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因制度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在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
3.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在全社会树立“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氛围,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依法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4.进一步发挥安委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制订《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和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针对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特点,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方面,充分发挥安委办的协调、沟通、指导作用。
(三)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治理各项工作。
1.巩固整治成果,深化治理措施。在近年隐患排查治理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发现一个治理一个,不留死角。
2.完善督办制度,落实治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明确市、部门、乡镇(街道)的治理重点,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对各类整治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建档,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这四个重点,进行挂牌公布,明确隐患单位、隐患内容、督办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进一步强化隐患整改责任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取缔关闭。
3.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治理力度。把隐患排查整治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安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的配合协作,积极开展以整治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三合一”建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领域重大隐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攻坚,整改一批重大隐患。继续推进交通运输、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见2010年嵊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解表),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措施。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纳入对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完善隐患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制订隐患整治方案和整治验收标准,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把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换发及企业分类管理相结合,通过隐患整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提升企业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
(四)夯实“双基”,积极探索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把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作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前提,进一步强基固本,努力健全全市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
1.切实推进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完善百名乡镇安监员、千名村级安管员、万名企业安全员安全监管队伍网络。认真落实省委88号文件、《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专、兼职兼顾的要求,督促基层政府配强配齐安全监管人员。稳步推进行以“大学生村官”为骨干的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员队伍建设,重点规范村级公共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实施绩效考核,有效提升农村公共安全事务管理水平。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万名企业安全员。
2.深化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高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长久之计。要在巩固和发展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矿山、危化、机械等高危行业已有标准的贯彻,引导基本具备条件或已初步达标的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管理缺陷,争创省、绍兴市级达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积极探索标准化工作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拓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行业领域,引导造纸、印染行业等更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进一步加大科技兴安工作力度。把科技兴安作为安全生产重要的治本措施,进一步落实《浙江省“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产学研结合、推广示范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应用一批技术成熟、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逐步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全覆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紧急停车系统和事故连锁自控系统的推广应用,争取三到五年的时间,规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采用这一技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
4.切实加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安监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新闻媒体及行业主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安全文化体系,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阵地。着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广泛开展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高度重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认真抓好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素质。
(五)依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把强化安全生产依法监管作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和环节,作为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1. 积极实施工商贸企业分类管理。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程度和安全管理现状为主要内容,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企业安全状况评估办法和程序,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专项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企业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地投入安全生产工作。对A、B类企业,实施以自我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定期对其开展日常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C、D类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
2.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做好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提高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认真把好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项目设计、论证、审批、验收等各环节的安全责任,凡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的,一律不准论证,不准审批,不准验收,不准投产,杜绝产生新的隐患。
3.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完善应急措施。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起,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掌握全市各地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危险特性的大小,实行分级分层监管措施。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测和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控和管理措施,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投入,在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测,落实专人监控。继续实行重大危险源警示挂牌制度,严格落实一点一牌制度。二是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水上和道路交通运输、危化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消防、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落实好各项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夏季、冬季、台风季节)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针对夏、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检查督促等方式,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中毒和防中暑等夏季“六防”及冬季火灾防范工作;抓好重要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加大应急资金投入,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市应急救援信息平台系统、应急资源和信息基础数据库,初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指挥通讯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大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逐步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对非事故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引导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对社会影响广、治理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联合执法,增强执法合力。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安全评价行为的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的评价机构。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行为。
(六)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引导广大安全监管人员树立大局观念,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着力建设一支思想好、能力强、作风正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1.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讲学习的风气,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安监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安全监管效率和质量。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安监干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全心全意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求真务实,扎实干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一是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安监干部要善于思考,创新思维,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二是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把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安全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效率,努力打造“真情服务、安全发展”的平台。
3.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坚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要求每个安监干部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服务环境。
附件:1.2010年嵊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解
2.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3.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10年嵊州市十大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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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领域 |
排查治理重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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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山 |
地下矿和采石场及尾矿库的事故隐患,作业环境、安全生产条件和火工产品的使用管理等 |
安监局 |
国土局、公安局,有关乡镇、街道 |
有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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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私挖滥采及无证开采 |
国土局 |
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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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 |
危化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的事故隐患 |
安监局 |
公安局、质监局、环保局、工商局,各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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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物品、民爆器材的使用管理 |
公安局 |
安监局、经贸局、工商局、环保局、商贸办,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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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管理 |
交通局 |
安监局、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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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 |
建设局 |
安监局、工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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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道路交通 |
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治理、非法营运打击等 |
交通局 |
公安局,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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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货运是否存在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 |
公安交警大队 |
交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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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
农业局 |
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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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监管 |
教体局 |
公安局、交通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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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安全 |
“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商场、市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客运站、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出租房消防安全 |
公安消防大队 |
安监局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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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特种设备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完好情况和检测检验情况 |
质监局 |
安监局、开发委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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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施工 |
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建、吊装提升设备、施工安全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资质承包转包工程等 |
建管局 |
安监局、建设局、质监局、开发委,各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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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旅游 |
景点、景区、宾馆、旅游公司安全管理 |
旅游局 |
商贸办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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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冶金有色金属及机械 |
冶炼、锻造、铸造等生产过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 |
质监局 安监局 |
经贸局、开发委,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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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利水电 及电力 |
病险水库、河道整治、水电站安全管理等 |
水利水电局 |
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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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设施安全管理 |
供电局 |
有关乡镇、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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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地质灾害整治 |
山体滑坡、泥石流、废弃采掘场、危险点排查及治理 |
国土局 |
有关乡镇、街道 |
附件2:
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10年 月至 月(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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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领域 |
排查 治理 隐患 单位数 |
排查一般隐患 |
排查重大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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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数 |
已经 整改数 |
整改率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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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隐患数 |
已整改 销号数 |
整改率 |
重大 隐患数 |
其中: |
累计落实 治理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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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 目标任务 |
落实治理 经费物资 |
落实治理 机构人员 |
落实治理 时间要求 |
落实安全措 施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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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项) |
(项) |
(%) |
(项) |
(项) |
(%)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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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尾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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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质灾害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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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械制造及冶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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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运输、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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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烟花爆竹企业、销售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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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共安全,打击客运、货运、水运“三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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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临水临崖危险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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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农用车辆管理、打击非法载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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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病险水库、河道整治,水电站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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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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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种设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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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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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筑施工企业、重点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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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民爆器材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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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电力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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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城镇燃气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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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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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旅游景点、车辆、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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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医院、公共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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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三合一”场所,出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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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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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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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请各地、部门于每月30日前上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83566858,传真:83566866。
附件3 :
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2010年 月至 月(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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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非法建设 |
非法生产 |
非法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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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已掌握数 |
已取缔数 |
正在打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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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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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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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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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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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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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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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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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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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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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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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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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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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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