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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鹿山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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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10〕14号


  

 

关于印发《鹿山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工作片,有关行政村:

《鹿山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街道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附:《鹿山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地质灾害 预案 通知


  抄送:市三防办、国土资源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31印发


 

 

鹿山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街道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三)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五)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部门协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及防灾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市、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分片负责,并能独立指挥所辖地区的防灾抢险工作。重点地段和危险工程应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

鹿山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街道办主任

成 员:张国梁、朱华权、金昌华、张志善、章宝芹、王仁军、沈恩光、姚晓刚、张志超、郑显东、

    黄孟军、俞世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显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积余、谢茂增、姚云均为办公室成员。

联系电话:83210612  83210576

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根据应急需要,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转为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绍兴、市等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市政府下达的有关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任务。

(二)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街道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接待、慰问及信息、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紧急抢险组。由人武部牵头,负责调集人员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城建办牵头,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四)为提高应急反映能力,街道组建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主要职责是:在接到地质灾害或临灾险情报告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建议,参与抢险救灾;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同级指挥部通报灾害现场情况,并受同级指挥部委托全权处置现场各种临时情况。

(五)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组建地质监测队伍。各村组建一支以村主职干部为组长的地质监测员队伍,指派1-2名人员进行长期观测,雨汛期安排人员加强监测;非常时期做到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组织好应急防范措施。

(六)各重点地质灾害点相关村、社区要让各农户、居民明白避险应急要求,一旦发生灾情立即按防灾预案要求,按指定线路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应急准备与应急保障

(一)街道各有关线办应根据本预案和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工作片在汛期前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点,对新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的点,制定防灾预案。具体明确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避难安置场所等内容,并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确保落实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物资储备最低应满足一般级临灾险情应急需要。

要及时向市气象局、街道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雨量资料。同时,要在山区或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建立雨量监测站,加强雨量适时监测。

街道要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送到各工作片,由工作片预警到村,各村要明确以铜锣为号警示村民转移。

(三)各工作片、行政村要组建好地质灾害抢险应急小分队。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人员转移;抢救遇险人员;排除地质灾害引发的交通、水利等重要地段的险情。

各村由村干部、党员及群众组建巡逻队,并由村主要干部任队长。工作片和村都必须关注天气预报,当听到灾害性天气预报时,要组织人员值班巡查,开展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点排查,加强观察。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四)各工作片、行政村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各工作片、行政村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临灾应急

(一)接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急小分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建议。

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根据应急需要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出现较大级及以上级别临灾险情,立即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二)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立即转为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并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情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本预案后,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指挥相应工作组,迅速有序地组织开展如下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的进一步发展。

(四)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监测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所在地工作片及相关村组织实施。

(五)出现较大级及以上级别临灾险情,街道办事处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并成立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按上述程序开展应急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到达后,配合其开展应急工作。

五、灾害应急

(一)发生地质灾害后,市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立即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当地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根据应急需要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发生中型及以上级别地质灾害,立即向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建议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同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二)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启动预案的建议后,立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并视情宣布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四)所在地工作片、行政村及基层群众组织应先行组织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五)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调查监测组的建议,宣布结束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当地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六)各工作片、行政村应当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方案,报街道办事处。

(七)发生中型及以上级别地质灾害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并成立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按上述程序开展应急工作,在上级抢险救灾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到达后,配合其开展应急工作。

六、特殊状况处置

(一)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并遭遇通讯、交通中断等特殊状况下,各村防灾工作由村巡逻队统一指挥。村巡逻队要尽可能地利用收音机等通讯设备获取外界信息,并加强巡逻,必要时直接组织应急性避灾疏散。

(二)在接到警报信息,或上级下达的撤离转移命令,或当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时,当地工作片和村要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有防灾预案的,立即按防灾预案实行应急性避灾疏散;无防灾预案的,有村巡逻队组织群众转移到比较开阔、平坦的安全地带。转移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转移情况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在接到警报信息解除,确认安全后,转移地群众方可回到原住地。

七、附则

(一)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按《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政办发[1997]274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应急工作,按防洪等预案执行,本预案可与其配合实施。

(二)本预案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街道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嵊州市鹿山街道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表

序号

地理位置

诱发因素

规模

危害程度

主要防灾措施

监 测 预 防

责任人

联系电话

监测员

联系电话

1

两湾新村(梅家湾)东库

降雨

较大

监测巡查,植被保护,开沟排水,禁止载重车辆通行

相永平

13306855237

卢新生

13429478270

2

雅致村象鼻山

降雨

较大

监测巡查,开沟排水,工程防护,植被保护

马小祥

13575538509

谢茂余

13606578648

3

雅致村安山

降雨

中小

较大

监测巡查,开沟排水,工程防护,植被保护

马小祥

13575538509

谢茂余

13606578648

4

上碧溪村(古岩)

降雨

中小

较大

监测巡查,禁止建房,植被保护,开沟排水,挡墙工程防护

冯金永

13587358509

竹德兴

83210463

5

白沙地村(岩后)

降雨

中小

较大

监测巡查,禁止建房,植被保护,开沟排水,工程防护,住户避险

许樟庆

13967510585

张明瑞

13567597266

6

白沙地村(岩后)村后家

降雨

中小

较大

监测巡查,禁止建房,植被保护,开沟排水,工程防护,住 户避险

许樟庆

13967510585

张明瑞

1356759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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