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0〕21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嵊州市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和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2010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
保健和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最后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和整体推进的关键之年。2010年,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一、综合性工作
(一)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梳理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完成预定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今后五年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全面启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卫生应急、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控规划的编制。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评估工作;强化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任务,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加快培养既掌握临床医学又掌握预防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促进医防整合,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市、乡镇二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基层公共卫生人员招聘、培训计划,开展社区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培训,提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工作水平。
(三)抓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完善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团队指导制度,强化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项目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提高项目工作质量;深入实施13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绩效分配,保证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四)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病防治等信息化管理,按照统筹协调、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平台,提高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医疗服务、妇幼卫生、慢性病管理、新农合等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连续、规范、动态管理,提升促进公共卫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
二、疾病预防控制
(一)抓好重点疾病防控。
1.艾滋病防治。在继续加强艾滋病检测、做好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大众健康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的防治工作,完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门诊建设,规范开展五类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强化高危人群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和工作覆盖面;实施艾滋病防治全球基金项目;加强美沙酮门诊服药点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门诊服药人次。
2.结核病防治。严格执行结核病防治各项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不断健全医防合作工作机制,完成肺结核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追踪到位率、系统管理率、密切接触者筛查率等“五率”;进一步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的实施质量,开展流动人口结核病、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加强督导检查,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
3.血吸虫病防治。认真开展春秋查灭螺和查病工作,做好与新昌县的血防联防联控工作,探索复杂环境地段灭螺方法,提高灭螺效果,有效减少和压缩钉螺面积,完成血防“十一五”规划任务;按要求完成常住人口和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的查病工作。
4.精神病防治。实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686项目),完成500名新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复核诊断及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与规范化治疗;通过三级精防网络,全面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动态变化情况;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质量,普及公众精神卫生知识。
5.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管理,落实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分析利用,及时、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考核,规范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的建设与管理;开展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防止和减少暴发疫情;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加强犬伤门诊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犬伤处置规范有效;加强对布鲁氏病、疟疾等疾病的监测与防治,提高医疗卫生人员对疾病的识别与救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强化技术指导,妥善处置学校传染病突发疫情。
(二)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加强常规免疫预防工作和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开展星级规范化接种门诊创建工作,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确保安全有效接种;深入推进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保障七种常规疫苗有效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15岁以下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继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强化流动儿童管理,落实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流动儿童一类疫苗单苗接种率80%以上。
(三)强化慢性病防治工作。结合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积极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治模式,落实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死因、肿瘤等监测和35岁及以上内科首诊病人血压测量工作,不断提高报告管理质量。
(四)做好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继续做好碘缺乏病、地氟病的防制工作,加强对甘霖镇毫岭村、石璜镇三溪村改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开展肺吸虫病监测工作。
(五)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提高工作质量;探索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价制度;强化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媒介生物等监测工作,逐步健全公共卫生监测体系。
(六)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健康素养宣讲活动,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示范餐厅)创建活动,完成1所市民(农民)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健康促进单位创建工作,市人民医院创建成“健康促进医院”,1所以上学校创建成“健康促进学校”;围绕各类卫生宣传日开展公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及时组织编印传染病防治、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防范相关科普宣传资料及农民健康知识入户资料。
三、卫生监督
(一)切实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按照《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要求,找准薄弱环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逐步丰富卫生监督员相关的基础业务知识,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升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二)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定职责。在机构改革未到位、食品安全体制调整到位之前,按照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抓好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十小”整规小餐饮整治任务;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培训与学习,积极履行法律赋予卫生部门食品安全职责。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管工作。加强与安监、劳动等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粉尘等高毒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以建设项目和职业卫生审查评价为突破口,从源头上防控职业危害和职业病发生,开展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完成1只以上职业危害预评价或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审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依法开展放射人员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
(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工作,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医疗机构内的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强化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医疗废物处理,对消毒监测不合格及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患者安全。
(五)继续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和其它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及技术规范,积极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登记制和阶段性工作定期通报制;进一步明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管和指导,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环境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好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工作中卫生监督相关工作。
四、妇幼保健
(一)切实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工作,继续完善规范化妇女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加强高危孕产妇筛选、转诊、追踪和管理工作,高危孕产妇管理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完善产科、儿科基础设施和急救装备,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健全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机制;落实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逐级评审制度,切实提高产科质量;强化对助产技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及产科急危重症处理技能的培训、考核,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剖宫产率乡镇医院控制在20%以下,市级医院控制在45%以下,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二)全面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在甘霖镇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全面实施,年底前完成3万例检查任务;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大妇女病普查力度,妇女病检查率达到40%以上;实施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协助做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
(三)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完善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咨询、指导工作,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2010年全市婚检率70%以上;加强产前筛查工作,产前筛查率达到55%以上;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8%,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加强孕期HIV检测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依法强化妇幼保健全行业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做好助产技术服务人员的考核换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教育部门注册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禁利用医学手段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接生和流产等违法行为。
五、卫生应急
(一)完善卫生应急基础管理。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指定科室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定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和卫生应急总体部署,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技术方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甲型H1N1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检测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完善和扩充卫生应急队伍,提高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以预案为依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年内开展1-2项卫生应急演练;完善卫生应急储备和装备,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要求,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装备建设,逐步实现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三)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处置,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形成依法、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系统,保证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