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0〕16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2010年
各乡镇、街道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2010年
一、培训对象
1.乡镇、街道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的在岗临床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除退休返聘人员以外)。
2.个体开业的临床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由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通知)。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其防治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解决社区常见健康问题的能力,具有高尚职业道德,能运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相应岗位的要求。
三、配套政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落实培训经费。
2.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作为年度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医师定期考核内容之一。
3.参加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作为聘任责任医生的主要依据。
4.省规定的配套政策(略)
四、培训经费
每人培训费1500元,书费196.4元,报名费50元。
五、培训时间:二年制
六、报名时间:
报名地址:嵊州市卫校
联系人:
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