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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0〕18号
关于聘任袁高锋等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意见》的有关规定,由吴达贤同志提议,聘任:
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袁高锋同志为主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沈全海同志为主治医师;
市妇幼保健院:周亚珍同志为主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竺小春同志为主
袁高锋、沈全海同志聘期从2009年5月17起至2010年12月止;周亚珍、竺小春同志聘期从
二○一○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卫生 聘任 技术职务 通知
抄送:市职改办、工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