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嵊水电(2010)44号
关于转发浙农水〔2010〕5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
现将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塘巡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农水〔2010〕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办法(试行)》(已转发)和《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落实巡查制度,编制人员避险预案,并将巡查制度纳入基层防汛预案,做好1~10万方山塘的巡查管理工作,以确保山塘安全运行。
附:关于印发《浙江省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的通知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