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0〕45 号
关于印发崇仁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评星晋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纪委关于做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创新载体,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星晋级”工作的领导,成立崇仁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汪正浩任组长,纪委书记陈成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裘振明、葛菊生、张平元、宋仲江、陈理良、许顺军、应华均、裘敏利、裘福钦、裘利军、高利永、郭焕泰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活动对象
全镇63个行政村
四、活动时间
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一年开展一次,每年12月底前完成考核评定,年底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内容
1.考评办法:根据镇“评星晋级”活动考评标准,在各村自评基础上,由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考评小组组织对各村进行考核评定。
考评档次为一星至五星,实行100分制。各星级之间为梯级递进关系,在星级考评中,如有一项达不到标准所列条件之一的,不论得分高低,都不得评为该星级及以上星级村。考评总分达到100分的定为五星;90分以上定为四星;80分以上定为三星;70分以上定为二星;60分以上定为一星;60分以下不评星。
四星级、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4)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2.结果运用: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三星级及以上村推荐参加嵊州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申报。二星级以下(包括二星级)的村,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考核先进,两年内一般不能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得申报市级文明村,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要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否则,除上级明文规定外,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对连续两年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的主职干部进行诫免谈话。
六、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
2.自评申报阶段(
3.考评验收阶段(
4.总结提高阶段。今年年底前对“评星晋级”工作中先进村进行表彰。认真总结“评星晋级”活动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评星晋级”活动的水平和实效。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2.密切协作,落实责任。抓好“评星晋级”活动的开展,需要全镇上下的通力配合,镇领导小组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驻村指导员和村官助理要深入各村,全面了解情况,指导各村活动的开展;村级组织是活动的主体,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做到每个行政村有目标、有部署、有措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有序推进。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评星晋级”活动向纵深发展。
附:《崇仁镇星级考评标准》
中共崇仁镇委员会
崇仁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