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局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嵊市组〔2009〕76号《关于调整市财政地税局等12个党委建制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组织管理关系的通知》及嵊市委办发〔2009〕18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县(市、区)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嵊市委〔2005〕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局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是我局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第一线,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力推进局党委和本单位工作目标实现的重要任务,是服务人民群众、体现干部作风的最直接的窗口。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党建工作,对于引导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推进我局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把党员教育培养成为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先锋。
3、基本原则: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要遵循服务中心、务实创新、服务群众的基本原则。服务中心,就是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局党委制定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为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去谋划、去落实、去服务。务实创新,就是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必须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在上级党组织和局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等,做到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服务群众,就是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要通过有效的措施,确保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
二、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局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基层党组织的配置
根据嵊市组〔2009〕76号文件精神,建设局党委下设局机关党委,将原局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统一划入局机关党委管理。(1)局机关党委的委员由局党委副书记或副局长、局机关部分科室(局属单位)党员干部组成,机关党委设委员5名。(2)局属单位支部委员会委员设置根据实际情况和党员数确定,具体为党员数在15人(含)以上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党员数在10人(含)至15人的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党员数在10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
2、党组织领导班子选配
局机关党委书记原则上由局分管自身建设的党委副书记或副局长担任,局属单位党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分管自身建设的主任或副主任(党员)担任。设副书记的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党员)或科室负责人(党员)担任。
3、党组织成员的职级及待遇
不是局级领导的机关党委副书记享受机关中层正职待遇,局属单位不是行政负责人兼任的支部书记享受单位副职待遇、副书记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局属单位重大决策的会议由行政办公会议形式召开。根据需要,不是局党委成员的机关党委副书记和不是单位行政班子成员的支部副书记可列席本部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以及部门行政办公会议召开的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重要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内部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有关会议。
4、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局机关党委、局属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由局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局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提交党员大会酝酿选举产生。机关党委委员每届任期3年,局属单位党组织委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后按时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结束后,委员组成人员报局机关党委初审,机关党委报局党委审核,由局党委发文任命,并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备案。第一届基层支部选举要求在五月底前完成。
三、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关系和职能
1、局机关党委的管辖:局机关党委受局党委的委托,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实行统一管理;党建业务工作接受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与指导;行政、业务等工作接受局党委和局长的领导。
2、局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能:(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局党委对机关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做好对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2)指导机关、局属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参与所属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定期开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3)负责指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开展“学习好、管理好、服务好、廉政好”的“四好科室(单位)”创建活动。(4)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指导局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5)认真做好党员发展中的培训、考察等工作。(6)负责做好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帮助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建设完善制度,开展为民服务,建设和谐机关。(7)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他们在联系群众,开展文体活动,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8)承办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3、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支部的工作职能:(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党员素质。要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抓好党的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广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2)严格组织管理,增强党的意识。要坚持完善党员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深化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召开党员大会至少二次、党组织委员会至少四次、党小组会至少六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至少一次、上党课至少二次。(3)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遵循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好党员入口关。(4)加强思想工作,建设和谐机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加强构建和谐机关建设。(5)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通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在不在岗、在不在状态、在不在行”的问题,认真落实好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责任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提高机关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机关服务提质、提效。(6)加强民主监督,促进机关民主建设。要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完善党组织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确保党内民主监督渠道的畅通,切实保障和落实党员的各项权力。(7)承办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