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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10〕7号
关于张国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
张国梁同志兼任中共鹿山街道新市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金昌华同志兼任中共鹿山街道城郊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张志善同志兼任中共鹿山街道新联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马鹏超同志任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亚萍、裘珂雁同志任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赵 霞同志任鹿山街道党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姚云均同志任鹿山街道城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茂兴同志任鹿山街道综治服务中心主任;
高志安、宋志峰同志任鹿山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尹庭华同志任鹿山街道经贸发展中心主任;
刘飞平同志任鹿山街道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袁西霞同志任鹿山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兼任鹿山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俞世明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城郊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城郊工作片片长;
吕小军、金鑫钧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城郊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丁胜江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新联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新联工作片片长;
汪小平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新联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黄孟军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新市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新市工作片片长;
林传汀、吴锡源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新市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
免去:
邢素霞同志的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卢国荣同志的鹿山街道党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承郎同志的鹿山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积余同志的鹿山街道城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汪国强同志的鹿山街道综治中心主任职务;
刘飞平同志的鹿山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张和卿同志的鹿山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茂兴同志的鹿山街道人武民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俞世明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城郊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宋志峰、何国棠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城郊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瑞良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新联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林传汀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新联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孟军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新市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吕小军同志的中共鹿山街道新市工作片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报: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