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10〕12号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
通 知
各办、工作片,行政村: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森林火灾是人类八大自然灾害之一。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加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扑救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二、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消防责任
针对森林消防的严峻形势,各片、村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促稳定的高度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确保森林消防工作不出现重大问题。要落实工作责任,要发挥村护林队、消防突击队的作用,组织人员进山巡查,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确保有专人看护。
三、广泛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要针对防火重点期的森林消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播标语等工具,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知识等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森林消防意识,要积极提倡和引导群众文明扫墓、安全祭祖,最大限度地减少火险隐患,确保无森林火灾发生。
四、强化监管,合力管好野外用火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市森林防火区的通告》要求,针对群众在林区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传统习俗用火较多的现象,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加强巡查力量,设立检查岗哨,采取断然措施,管住火灾源头,消除火源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在清明节期间,必须加强值班,各片、村必须落实专门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格按街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执行,以“属地管理”的原则,就地就近组织人员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及时扑灭火灾,把林林火灾减少到最低损失。同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严禁迟报瞒报火情,便于街道森林消防指挥部正确决策、指挥扑救,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街道森林防火办电话:83212082
主题词:森林 消防 通知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