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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10〕34 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霖镇各村信访工作专项奖惩办法》的
通 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今后的信访稳定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力度,经研究,制定甘霖镇行政村信访工作专项奖惩办法。具体如下:
一、奖惩标准:
以行政村为单位,每村2000元为标准。
二、奖惩对象:
各行政村两委主职干部。
三、奖惩实施办法:
1、奖惩实施采用倒扣分原则,直至扣完为止。
2、扣分办法:
⑴、发生本村人员到北京集体访一次扣1000元,到北京个访一次扣500元;
⑵、发生本村人员赴省集体访一次扣500元,赴省个访一次扣300元;
⑶、发生本村人员到绍兴集体访一次扣300元,到绍兴个访一次扣200元;
⑷、发生本村人员到嵊州市政府集体访一次扣200元,到嵊州市政府个访一次扣100元;
⑸、发生本村人员到镇政府20人以上集体访一次扣100元;
⑹、其中信访对象为全市性特殊群体如涉军人员、企业转制人员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属地负稳控责任,如发生信访的按同类信访的50%扣分。
四、奖惩落实
1、信访类型的确定由镇综治中心统一负责。综治中心要负责做好每次信访的登记备案工作。
2、奖惩在年终考核时,由综治中心提供依据,经镇考核领导小组确认后,根据本办法将奖励金分发到村。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信访工作 奖励办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