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嵊残联字(2010)16号
嵊 州 市 残 联
2010年度信息报道考核及奖励办法
各部室、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根据市有关信息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本会实际,特制定本考核以及奖励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部室,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办法
各部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向上输送信息,完成下达的信息考核任务,上报任务数为10篇,完成任务的在年终考核分中加记10分。少完成1篇倒扣0.5分;超出任务数的,酌晴加分。累计结分(以书面依据为准)。
三、奖励办法
对上报信息(包括理论和调研文章等)并刊登的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
1、国家级刊登或播发信息:每篇奖200元,网上信息50元,理论和调研文章300元;
2、省级刊登或播发信息:每篇奖100元,网上信息30元,理论和调研文章200元;
3、绍兴市和嵊州市级刊登或播发信息:每篇奖50元,网上信息20元,理论和调研文章100元;
4、刊登的文章或播发的信息得到领导批示或推广的给予特别奖;
5、奖金按照奖励办法季度兑现(奖金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到年终评选优秀信息工作者,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领导
市残联成立信息报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裘正祥任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副主任周小红、组宣部长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主题词:信息报道 考核奖励 办法 |
|
抄送:市府办信息科 |
|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0年5月2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