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0〕号
关于印发《崇仁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嵊食安委(2007)4号《关于印发嵊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崇仁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以确保崇仁镇顺利完成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任务,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证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平安崇仁、和谐崇仁”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在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控制农产品源头污染和动植物疫病、抓好水产品质量整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流通和消费领域监管、强化农村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路子,不断提高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创建目标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日常监管有纪录,各类台帐记录齐全,有专人保管。各行政村要配备食品安全员,做好“多员合一”整合工作。各村的食品安全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
(二)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商品准入制度,超市、小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及农贸市场的豆制品、肉类、禽类等商品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制度。
(三)切实开展初级农产品及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镇农办牵头,在市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的指导下,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对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禽畜养殖、水产品养殖实施系统监管,杜绝“二高”农药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开展农兽渔药残留检测。强化畜禽的免疫工作,在市定屠办的指导下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辖区内定点屠宰率达90%以上;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杜绝注水肉、病死肉上市。
2、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监管。镇经发局牵头,在市质监局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专项整治,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100%。小作坊食品质量卫生合格率80%以上,杜绝无证生产加工现象。镇政府与各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
3、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镇消费维权监管站牵头,在市工商局的指导下,行政村放心店覆盖率达100%,各学校食品商店达到放心店标准。加强对商场、超市、小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管理,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市场经营者有证有照,熟食摊点规范管理。要根据实际需要对市场硬件设施进行适当改造,做到场内布局合理,各类摊贩划行就市。
4、开展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镇社会事业办牵头,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整顿、取缔D级食堂、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索证台帐管理制度,严格卫生许可准入,取缔无证经营,并在大中型酒店及食堂积极推行餐饮业“五常法”管理,加强早餐点、学校周边摊贩、农家乐餐饮单位整治工作,开展农村厨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实施大型家宴申报管理,加强企业、建筑工地等民工食堂管理,探索学校食堂主要食品配送制。重点食品整治质量合格率达80%以上,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和餐具消毒合格率比前几年有所提高。
(五)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各种培训,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到企业、学校,规范农民种养殖行为,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在集镇街道和各农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信息栏和公示栏,各消费维权点设立食品安全举报箱,每年要组织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0年5月至2010年11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0年5月)
主要工作内容:对全镇涉及食品安全的各项基础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0年6月—2010年10月)
主要工作内容:在市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创建目标,对全镇食品安全开展实质性全程监管。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0年11月)。主要工作内容: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并接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列入2010年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相关职能办及各村的年度考核目标。
(二)加大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对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水产品污染,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消费市场秩序,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四进”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经验和成果,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创建工作既要结合本镇实际,又要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手段,运用各种载体,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食品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附:崇仁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卫生 食品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崇仁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嵊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开展好崇仁镇的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创建具体目标:经过创建,争取达到镇有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村、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产品,村有示范商店;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基本消除,农业投入品使用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100%,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村放心店覆盖率达100%,配送率达到80%以上;乡镇所在地餐饮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达到C级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了96%以上,
创建工作由崇仁镇负责具体实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农业、林业、质监、工商、卫生、商贸等部门负责指导配合。
一、健全组织 完善制度
1、制订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建立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监督员《工作职责》和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召开全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会议。
2、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体食堂、乡村厨师等食品安全相关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农村厨师管理档案。
3、确定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村、企业、学校创建单位,并做好指导工作。积极推行村级公共安全协管员“多员合一”工作,明确村一级监督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4、制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
5、镇政府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村、学校农村厨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全方位落实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业主)的第一责任人义务。
二、明确重点 加强监管
(一)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
1、抓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制订竹笋地方标准,并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
2、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全镇范围内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建立 “销售台账”制度,构建农资信用体系。
3、积极开展竹笋栽培管理培训,实施竹笋病虫害测报制度,对竹笋病虫害实行群防群治。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1、完善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保持和提升取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改善和提升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督促和帮助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采取五种模式整合辖区内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方式,使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纳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管理;
2、探索以镇监督员、村协管员、企业信息员为主体的全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新模式和长效机制;
3、落实全镇食品企业建立索证索票、检验检测、信息报告、添加剂备案、自查巡查等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进行清理、备案登记,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查处无标准生产行为;
4、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在生产加工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三)饮食消费环节:
1、制订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和餐饮(包括农家乐)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无证食堂、餐饮经营单位及时上报、并会同工商等部门予以取缔。
2、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农家乐、乡镇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达到C级以上。建筑工地食堂创建规范化食堂。
3、加强农村宴席的管理,督促乡村厨师接受健康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实施大型家宴申报和指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0%。
4、开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和协管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
(四)流通环节:
1、以“三项管理”为抓手,继续做好放心店的长效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全面提高商品配送率,配送率达到80%以上,不断完善放心店一网多用建设。
2、开展放心店业主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放心店业主的素质,逐步试行放心店的一村多店工作。切实抓好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
3、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并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
(五)生猪屠宰加工环节:
1、健全和完善生猪定点屠宰点制度,建立台帐记录,与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2、做好屠工屠商教育工作,引导屠工屠商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管理,进点屠宰;
3、完善检疫制度,做好检疫工作,对检出的病害猪、病变内脏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实行无害化处理;
4、开展辖区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
三、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根据崇仁镇广大群众的实际需要,重点抓好竹笋栽培管理技术和农村厨师技能的教育培训。一是要抓好竹笋栽培管理技术的培训,积极宣传病虫害群防群治的理念;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村厨师的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厨师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镇政府要在市食安办及各部门发放的宣传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镇实际,制作相应的宣传资料,切实发挥好广播台及各村宣传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活动,通过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面;五是切实抓好中小学饮食教育,要求各中小学校根据有关要求,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及饮食习惯的教育。
四、总结考核
崇仁镇做好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的总结,市食安办根据《示范乡镇创建考核办法》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做好绍兴市考核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