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剡湖街道委员会文件
嵊剡委〔2010〕 3 号
关于成立剡湖街道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
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确保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顺利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剡湖街道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有关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海祥
副组长:俞善文
成 员:魏星、王玉祥、陈益峰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办,由俞善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大仁、楼桂昌、应东升、商正洪、郑江、王荣海、王洪昌、屠珠彩、邢春江、吴辉辉为办公室成员。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成立 农村环保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2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