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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审〔2010〕15 号
关于确定二○一○年审计回访单位的
通 知
有关市属学校(单位)、中心学校:
按照《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研究,确定2010年对下列单位进行审计回访,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促进审计意见的落实。具体名单如下:
1.城关中学 2.剡湖成校
3.贵门乡中心学校 4.谷来镇中学
5.三界中学
具体审计回访事项以审计意见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临时安排的审计回访单位,不另行发文通知。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确定 审计回访单位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