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10〕14号 签发人: 孙海祥
关于要求置换土地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艇湖碑酒厂位于嵊州大道西侧,坐落在艇湖村的南北之中。原啤酒厂还有一污水处理车间(面积约四亩),建造在艇湖村路的北侧,与啤酒厂主厂区隔一条宽5米的村中道路。为了更加合理地整合利用土地资源,我们请求将位于啤酒厂南侧且相连的艇湖村队屋(占地约一亩)和啤酒厂以西的土地(占地约三亩),与原啤酒厂北侧的污水处理车间的地块进行同面积置换。置换后,有利于市政府对原啤酒厂土地整体规划开发,同时又有利于艇湖村土地的集约利用。
望市人民政府批准为盼!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置换土地 请示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