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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嵊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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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0]4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嵊州经济开发区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

 

各入园企业:

为了积极响应省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省妇联等部门的号召,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力做好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开发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嵊安字[2010]5号《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20106月份在开发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安排见工作方案。

希各企业接文后,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制定科学的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附:《嵊州经济开发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百份以上不盖章)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0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开展   “安全生产月”  活动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                                     


 

嵊州经济开发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浙江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0年度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全力做好2010年开发区“安全生产月”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决定成立嵊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竺理文

副组长:史会祥、卢秋桢、丁建仁、冯银水、丁红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德松同志担任,成员为陈建超、孙军、沈永庆、王明明等同志组成,按原分工做好本次工作。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素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稳步提升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三、活动时间:201061630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要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结合本区企业的实际展开,具体事项有:

1、成立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租赁企业在620日前将安全管理员名单报开发区安监站。

2、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必须经过统一培训,并获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开发委计划在6月份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要求未获得该资格的企业或证书过期(有效期三年)的企业全部报名参加。

3、展开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要利用横幅、宣传栏、演练等方法大力宣传安全知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4.组织一次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

开发委将联合市安监局、市质检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座谈会,邀请重点企业参加,让企业之间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5、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梳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企业要组织专人深入开展内部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梳理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为: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立,三级责任落实和职责分工等。

2)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情况。包括安全台账、应急预案、隐患数据库、隐患排查方案及整治结果等。

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排查,重点督查,特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建工程、危化品和安全设施及整体环境是否安全。

6、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安全督查活动

71日起,开发区安监站将联合市安监局、消防大队、市质监局等部门对重点企业,尤其是租赁企业开展督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7、治理一批安全隐患

通过企业自查自纠和职能部门的督查,把发现的隐患全面整改,达到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目标。

8、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同时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租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出租方的所属范围内经营,因此厂房出租企业对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现要求各厂房出租企业协助开发区安监站认真做好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租赁企业的管理机构、持证上岗和三级责任落实等情况,提高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降低自身经营风险。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各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要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务求实效,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

2.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各企业要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公益宣传、法制教育、应急演练、全员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氛围。                      

3.及时总结,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各企业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在75前报送开发区安监站(联系人:陈建超,电话:83368577,传真:83362501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00年六月三日


 

 “安全生产月” 活动情况汇总表

 

企业名称(公章):

安全管理人姓名

 

 

电话

 

手机

 

安全台账

(有或无)

 

 

应急预案

(有或无)

 

相关人员持证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

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月活动

宣传情况

 

 

 

 

 

职工培训情况

 

 

 

自查安全隐患情况

(重点为特种设备、在建项目及危化品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隐患整改计划和期限

 

 

 

 

 

 

租赁企业情况

 

 

 

备注

 

 

说明:1、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手机号码必须填写。

      2、请将此表在71前报开发区安监站,联系电话83368577,传真:83362501


 

2010年开发区企业厂长经理、安全员管理人员

资格培训表明表

 

单位:                                                    

姓 名

学历

职务

身份证

手机

1

 

 

 

 

 

 

2

 

 

 

 

 

 

3

 

 

 

 

 

 

4

 

 

 

 

 

 

5

 

 

 

 

 

 

6

 

 

 

 

 

 

7

 

 

 

 

 

 

8

 

 

 

 

 

 

 

1、报名对象:目前未持证的企业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过期(有效期三年)的企业厂长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请存在厂房出租的企业、行政村认真组织租赁企业参加培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3、请将此表在2010610前传回开发区安监站(传真:83362501,电话:83368577),或送开发委318办公室。

 

                                   2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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