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0〕54号
关于同意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变更给绍兴港顺电器有限公司的
批 复
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变更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书》收悉,你司计划分立为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和绍兴港顺电器有限公司。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市政府的鼓励政策,经开发委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同意停止使用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嵊州国用2005第1-181号(地号为1-50-0-4093)的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主题词:工业用地 变更 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