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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0〕67号
崇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乡镇审查意见
嵊州市崇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乡镇审查会2010年4月20日在崇仁镇政府小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汪正浩、姜贤森、周江勇、杨波、陈成、韩海洋、赵国庆、蒋岩兴、金国华、王洪忠、马颖、张自力、应利安、张国明、应超锋、裘康华、赵锡华、张浙连、郭焕泰、赵益、王智勇等镇领导及部门代表,共计20人。会议由镇长汪正浩主持,规划编制单位介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汪正浩作了规划介绍,与会领导、部门代表及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如下审查意见:
一、崇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力崇仁、魅力崇仁、活力崇仁”为目标,以“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为原则,贯彻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二、规划根据崇仁镇实际情况和区域特点,在综合考虑土地供给可能与用地合理需求的前提下,对规划期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进行了总体谋划和全局安排,是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及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与嵊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崇仁镇镇域总体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科学的划定了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保了我镇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四、规划对各指标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分解,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耕地保有量、人均建设用地及二三产值等指标均达到县级规划下达的指标,使规划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五、规划对我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控制,科学规划复垦量,同时注重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重点,兼顾一般,进一步考虑新农村建设等民生问题,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促进社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更为切实的作用。
与会领导专家一致认为:嵊州市崇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果指导思想明确,依据充分,同意通过审查。
会议建议尽快将相应成果按程序上报审批,以便尽早实施,发挥规划的作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