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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文 件仙委〔2010〕25号
仙岩镇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从政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廉洁从政的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现将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张朝阳
副组长:童林森、张 永、何法祥
成 员:葛迪良、郑 晓、吴惠军、陈永胜、王仲伟、
周小洪、马安平、何美英
二、领导责任分工
党委书记张朝阳同志
对全镇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主席童林森同志
对全镇人大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张永同志
对全镇党群系统、政法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党政办、党建办及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副镇长葛迪良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经贸办、工业集聚区负责人以及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法祥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纪委委员、招投标中心、农经站及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郑晓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文教卫、社会事业办及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吴惠军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政法人武办及分管村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陈永胜同志
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对派出所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