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王院乡委员会文件
王委〔2010〕10号
关于表彰王院乡好青年的决定
各行政村:
为贯彻落实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嵊州市委员会、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村村都有好青年”人才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嵊联【2010】1号)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广大青年投身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各村组织推荐,乡党委研究,决定授予王院村的周肖丽等4位同志为王院乡首届“好青年”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好青年以此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再创佳绩。我乡广大青年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科学发展观,敬业爱岗,努力工作,勤奋学习,不断创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
附:王院乡好青年名单
中共王院乡委员会
2010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