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0〕50号
关于加强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
通 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环保局的抽样监测显示,我开发区部分企业的污水排放浓度超标现象十分严重,甚至存在偷排现象,已经严重危害到嵊新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管道设施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经研究决定,现要求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提高环保意识,高度重视企业自身的环境治理工作,严格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水、气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和工业垃圾妥善处理。
二、加强投入,提高效能。各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意见,建设环境治理系统,按规定进行“三同时”验收,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通过引进新设备、新技术,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工作,提高环境治理效能。
三、保证运行,达标排放。各相关企业要做到“三保证”,即保证专项环境治理费用,保证定员到岗,保证环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企业排放口监测制度,加强自我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到达标排放。
希各企业接文后,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从制度上加以完善,从措施得以落实,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好本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为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应尽的职责。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企业 环境污染 治理工作 通知
抄:市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