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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0〕68 号
关于调整长乐镇生态镇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因组织人事变动,为切实加强我镇生态镇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生态镇建设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袁 钢 邢承军 姚正松
成 员:许伟永 石绍均 钱六汀 过达军 钱绍锋
刘达军 任海广 邢岳汀 沈松祥 张正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姚正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许伟永、钱明秋、钱葆恒等同志组成。
主题词:调整 人员 通知
抄送:市生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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