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0〕24号
金庭镇2010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实 施 意 见
各村:
根据《绍兴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意见》和《嵊州市“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做好今年我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确保精防“十一五”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金庭镇2010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推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确保全市“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按照省、绍兴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标准做好社区康复治疗,综合管理等工作。一是要主动发现病人。充分发挥村级公共卫生联系员作用,结合社区责任医生上门服务、农民健康体检等开展社区精神病人调查,及时发现新病人,同时要开展对流动人口精神病调查工作,并纳入管理。在结合农民健康体检时,对服药患者进行肝功能,血常规,血糖和心电图等检查,有效提高康复质量。确保辖区精神病患者检出率达到6‰,其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检出率达到4‰。二是要加强综合管理,对已检出或新检出的精神病人都要建立工作表卡专案管理,通过随访及时掌握本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动态变化情况,对新增病人及时建立档案并纳入社区管治,使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监护率达到95%,显好率在65%以上,社会参与率达到60%,病人肇事率控制在2‰以下,发现关锁病人全部解锁。三是要及时治疗病人。要及时动员与协助新发病人或症状明显者或有肇事肇祸倾向者到精神病院进行鉴定与治疗,特别是要加强对服药病人的随访管理,对长期服药的病人要指导其到医院进行相应的辅助检查和治疗,要求精神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治疗服药率达到50%以上。四是要加强精神药品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精神病药物的发放和保管,建立台帐,严格按要求发放药物,杜绝浪费和过期现象发生。
(二)积极开展预防干预工作。结合12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咨询,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精神卫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精神病患者家属,基层干部和社区群众的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要创造条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组织,积极开展自杀预防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心理干预,做好各类危机人群的心理疏导工作,促进社会经济稳定。
(三)加强贫困病人救助。进一步健全救助经费保障机制,对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的贫困精神病病人,要在现有社区发药、家庭购药治疗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帮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四)规范信息管理。充分利用精神病管理专案系统,及时录入病人随访记录、新增病人信息等资料,提高管理水平。指定专人负责软件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软件系统因故不能正常使用时要及时与市精防办联系,使精神病管理专案系统动转正常,内容正确、完整,达到考核要求。
(五)搞好业务培训。金庭镇卫生院要制定计划,对一级精防医生和患者家属进行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使患者家属、乡村医生及基层干部对常见精神病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六)严格质量管理。要根据《绍兴市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规范(制度)》和上级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与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长效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并进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对照规范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加强协作是保证精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基本保证。镇卫生院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今年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互相配合,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民政、残联要继续抓好精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并积极落实基层“三无”精神病人的医疗统筹和生活困难、低保病人的安置工作。派出所、民政部门要继续做好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遣送工作。各村民委员会要承担和落实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组织联络和具体关爱服务事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精神卫生公益宣传;镇卫生院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的实施,做好精防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患的歧视与偏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要加强对病人及病人家属抗精神病药物服用方法、常见副反应及预防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病人的服药质量和效率,避免药害事故的发生。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