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剡湖街道委员会文件
嵊剡委〔2010〕14号
关于公布剡湖街道2009年度党费收缴情况的通报
所属各级党组织:
2009年,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自觉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自觉交纳党费。截至2010年4月8日,街道党委按照规定已将2009年度党费共计103975.9元全额解交给嵊州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在交纳党费这项工作中,极大多数党组织能够及时、足额将党员所交纳的党费解交到街道党建办。但在交纳党费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个别党员未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极少数党组织未能按年度及时将党员所交纳的党费缴到街道党委,这违反了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现将所属各级党组织2009年度上缴街道党委的党费进行公布,请各单位仔细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与街道党建办联系(联系电话:83110830)。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及时做好本单位党费收缴公示工作。
附:2009年度剡湖街道党费缴纳情况表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2009年度 党费 收缴 通报
抄送: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