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0〕17号
关于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的通知
有关药械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规范干部的行为,提升廉政风险防范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15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风险监察点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收集我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
1.对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2.对我局在履行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3.对我局及工作人员在行风效能建设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4.我局干部在行政执法和授权行政许可中有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5.发现和推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在勤政廉政方面的先进事迹;
6.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二、设立廉政风险监察点的企业名单(15个)
生产企业:
浙江新光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天赐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九烽食品有限公司
嵊州市兴旺齿科材料厂
嵊州市天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经营企业:
嵊州市医药药材总公司
浙江新光药品有限公司
嵊州市易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嵊州市天华大药房
嵊州市国商大厦有限公司国商大药房
嵊州市平民大药房
嵊州市森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嵊州大药房
嵊州市剡湖街道博视眼镜店
三、有关要求
希望设立廉政风险点的有关单位明确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收集有关监察内容所需的各类信息,若遇到重大信息要即时即报,并向我局纪检监察室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局将实行定期联系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对反映的问题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有关问题。衷心感谢您的配合支持。
联系电话:83331313 传真:83331311
附件:廉政风险信息报送表
二?一?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监察 通知
廉政风险信息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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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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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0年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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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 政 风 险 点 或 工 作 意 见 建 议 |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我局办公室,一份留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