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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系统内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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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系统内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嵊工商201046

各科室、工商所、协会秘书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嵊州市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强化干部的岗位廉政意识,建立完善岗位风险防范机制,增强系统干部预防腐败的自觉性,结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理想信念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促进全系统干部明确岗位职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积极的价值观、高尚的道德观、自觉的法制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淡定的利益观,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

1.成立组织。为有效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市局专门成立由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潘绍东任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岗位廉政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岗位廉政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考核等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监察室)

2.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通过动员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把岗位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传达到每一个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责任单位:各科室、工商所、协会)

(二)排查风险阶段(7-8月中旬)

1.划分岗位类别,明晰岗位职责。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责,对岗位类别进行科学划分,根据岗位特点,清理明确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绘制每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单位:各科室、工商所、协会)

2.查找廉政风险,完善防范措施。通过自查、互查和向社会征集历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等多种途径,对每一类型岗位所担负的工作职责进行逐一排查,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进行逐一分析,对每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查找每一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行为规范和防范措施。各科室、工商所在820之前将岗位分类、每一岗位的风险点和对应的制度措施整理汇总后报市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工商所、协会)

(三)教育实施阶段(8月下旬-11月)

1.根据各科室、工商所的材料汇总整理,针对岗位职责、岗位风险点、行为规范、本岗位可能发生违纪违法情形的模拟案例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等,分门别类梳理成册,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特色的岗位廉政教育案例。(责任单位:监察室)

2.紧紧抓住岗位廉政教育的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以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组织观看一次廉政教育警示片,通过生动、形象的视频教育,警示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理想信念不能变,责任意识不能丢。(责任单位:监察室)

3.搭建教育平台,落实教育措施,邀请纪委领导或专家作岗位廉政教育讲座,进一步深化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提高党性党风修养。(责任单位:监察室)

4.举办岗位廉政知识竞赛,合理设置题目类型和内容,积极动员,广泛发动,通过网络的形式提高参与度,体现全员性。(责任单位:人教科、监察室、信息中心)

6.向每一位干部征集原创廉政短信和廉政格言,把创作短信、征集短信的过程作为公职人员接受教育、提高认识、改进作风、转变行风的过程。并通过短信平台群发精彩短信,让干部职工时时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责任单位:监察室、人教科、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推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设计编写廉政教案,带头开展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教育,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提高认识。保护干部,以人为本,是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的最终目的。各单位要把这一活动及时进行组织动员部署,并以各种有效形式注重宣传。要依靠和发动群众,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增强干部的安全防范观念,克服麻痹和倦怠思想,强化全体干部对岗位廉政教育的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三)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岗位廉政教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与落实“一字工作法”、工商开放日、工商所(队)派驻纪检监察员、干部述职述廉、“三谈一述”及电子监察等工作有机结合,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同时,要大胆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岗位廉政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廉政 教育 通知

送:绍兴市工商局,监察室,嵊州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

政协办,市纪委。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7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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