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10〕43号
关于成立鹿山街道农村资金资产资源
管理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街道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经研究,决定成立鹿山街道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原街道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承担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职责并入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两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
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服务工作,履行对农村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控,实现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有序利用。
二○一○年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