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嵊开委〔2010〕41 号
关于成立开发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委各部门、各行政村:
为加强对开发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经开发委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开发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竺理文
副组长:丁建仁 冯银水
成 员:楼建超 商正余 吴荣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双夫、丁国炎、潘招珍、俞波、姚云海、鲁秋虹、李庆华等同志组成;丁建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商正余、吴荣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开发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