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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0〕28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省功勋教师、中小学师德楷模、“春蚕奖”、“绿叶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教办人〔2010〕95号、浙教工委办〔2010〕17号和浙教基金〔2010〕1号等评选文件,为做好我市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和推荐的范围
1.浙江省功勋教师原则上从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中推荐遴选。
2.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德育工作者是指从事学校德育工作的校领导、政教主任、团委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德育课教师是指承担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3.省“春蚕奖”评选范围为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及特殊学校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2005年以来已获得过“春蚕奖”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省“绿叶奖”评选范围是市、县(市、区)、乡镇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评选条件
(一)“浙江省功勋教师”应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具体条件是: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能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辉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追求“轻负高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坚守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卓著。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成绩突出。
4.治学严谨,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科研水平,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成果具有较大的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省中小学师德楷模的评选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师德高尚,能充分展现我省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高度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育人成绩突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素质教育思想,爱岗敬业,勤于钻研,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2.德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必须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在育人方面有十分典型的事迹。
3.德育课教师评选对象必须高质量地完成德育课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注重结合课程教学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春蚕奖”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人为本,为发展教育事业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先进教育理念,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师风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能在本地区起到模范作用。
以上先进推荐人选( 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外)为
(四) “绿叶奖”评选条件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2.在推进本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并在尊师重教、提高教师待遇、筹措教育经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在推荐以上各类教师先进时,要重点考核教师的日常师德表现,尤其要考核教师是否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是否积极投身于新课程改革,是否努力追求“轻负高质”。
三、推荐和评选要求
认真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推荐程序是搞好本次评选的基础和关键。各校(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在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下,充分依靠广大教师,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评选,将真正的先进典型选拔出来,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出的人选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增加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平公正,真正发挥表彰奖励工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促进工作的导向作用。
四、申报材料和时限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备推荐条件的学校(单位)务必于
(一)申报浙江省功勋教师:
1.《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附件1)一式15份及电子稿;
2.先进事迹材料一式15份及电子稿。事迹材料要真实详尽、富有感召力,字数在3000字以上,并附上近期二寸证件照及若干张工作照的电子稿;
3.有关科研成果、学术论著(最有代表性的1篇/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
1.《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附件2,先进事迹填入表内);
以上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稿。
(二)申报“春蚕奖”和“绿叶奖”:
1.《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附件3,先进事迹填入表内);
2.《第二十一届“绿叶奖”申报表》;(附件4,先进事迹填入表内);
以上材料一式1份及电子稿。
附件:
1. 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推荐表
2. 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3. 第二十三届“春蚕奖”申报表
4. 第二十一届“绿叶奖”申报表
二○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先进 推荐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