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安监〔2010〕50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
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及开发区、市场总公司安监站,有关企业: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0〕1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安监站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一○年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转发 通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