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0〕112号
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专项治理
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为贯彻省国土资源厅、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在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将利用半年时间在我市国土资源系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
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着力化解国土资源信访积案,消除历史遗留信访问题,为我市国土资源信访形势的好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国土资源信访源头在初信初访,群众初信初访问题不能及时依法处理、妥善化解,必然引发重信重访、越级信访,直至形成信访积案,这既不利于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深入开展,也不利于全省国土资源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因此,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重点必须始终放在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上。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处理、化解群众初信初访问题,这对维护群众国土资源合法权益,减少重复信访,遏制信访积案的产生,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国土资源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专项治理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使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对群众初信初访问题做到受理迅速、查办依法、反馈及时、化解高效,初信初访受理率达到100%,一次性处理到位率达到95%以上,息诉息访率达到90%以上,从而使我市国土资源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三、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的主要工作任务
1、畅通信访渠道。畅通信访渠道是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的基础。各国土资源管理所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嵊土资[2010]73号),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要继续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信访窗口建设,每一个国土资源所都要设立信访接待室或接待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反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12336举报电话等信访渠道,并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信访举报信箱,使群众能够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反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
2、规范工作程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受理、交办、转办、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初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做到满怀热情、专心细致地听取上访诉求,依法依规、耐心友好、平等诚恳地向上访群众进行答复、解释和宣传教育。局信访室受理初信初访以后,要按照事权、职权交办给国土资源所或业务科室处理,负责处理的国土资源所或业务科室要确定承办人员,明确承办时限,及时调查处理。为了增强初信初访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初信初访实行“两见面、一到场”工作制度,承办人员要认真填写《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两见面、一到场”登记表》。承办人员要及时深入信访群众家中,上门听取情况,进一步了解信访群众的诉求。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用地,承办人员要及时踏看现场,举报人愿意参加的,要邀请举报人参加,确保群众信访举报的违法违规用地与现场一致。在国土资源初信初访处理完毕以后,承办人员要主动将信访事项调查意见告知书送上门,与信访群众再次见面,进一步听取信访群众对处理答复的意见,信访群众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属于我们工作不到位的,要暂缓作出答复,需重新调查处理;对已经依法依规处理到位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信访人的理解。
3、依法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的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违法违规用地、征地的,要依法查处到位;对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要协调处理到位;对征地补偿不到位的,要督促征地机构抓紧补偿到位。总之,对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国土资源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充分履行职责,对每一件信访件的处理,都要经得起法律、法规和事实的检验,使群众信服。
4、着力进行化解。化解国土资源初信初访问题,一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执法;二要坚持与思想教育、政策宣传相结合。对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信访人仍然不愿息诉息访的,承办人员要耐心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以情感人,以诚动人,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有针对性的化解措施。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理顺信访人情绪;对诉求不合理但信访人确有生产生活困难的,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以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出现,但反映综合信访问题的,要在认真处理好国土资源信访问题的基础上,及时将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信访问题提交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寻求综合解决措施。
5、加强监督考核。监察科要加大初信初访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考核。我局《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嵊土资[2010]100号)规定了初信初访“三见面”制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使初信初访形成重信重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加强对初信初访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初信初访专项治理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成效。
附:1、初信初访事项处理流程
2、《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两见面、一到场”登记表》
主题词:初信初访 专项治理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1:初信初访事项处理流程
局信访室受理初信初访并交相关承办科室(10日内)→承办科室确定承办人、填写“两见面、一到场”登记表与信访人第一次见面并实地踏看举报地块现场(10日内)→承办科室提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交信访室审核(15日内)→信访室审核返还承办科室(5日内)→承办人员再次同信访群众见面,告知信访事项处理情况(10日内)→承办科室将登记表交信访室(5日内)→信访室录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5日内)
注:省国土资源厅转送、交办的初信初访事项的受理日期以省厅在信访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时间为准。
附件2:
国土资源初信初访“两见面、一到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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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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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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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反映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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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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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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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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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面情况 |
时间: 见面地点: 见面情况: 信访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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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问题到场情况 |
时间: 见面地点: 踏看情况: 信访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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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见面情况 |
时间: 见面地点: 见面情况: 信访人签名: | |||
注:初信初访处理完毕后,此登记表和调查报告、调查意见告知书一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