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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10〕 62 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国庆长假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府办、市安委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安全生产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意识。安全即生产,安全即效益。各片、办、中心,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在思想上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做到防范在先、警钟长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特别是要抓好各单位内部的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片、办、中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在“国庆”节前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特别是要加强对矿山、危化品企业、公众集聚场所的安全检查,派出所在节前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