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嵊州市财政局文件

嵊财会(2010)21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7〕3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会[2010]33号)、《绍兴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绍兴市财会〔2007〕7号)和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绍市财会[201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二、培训形式

1、高级会计人员根据《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关于2010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分别参加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和杭州之江饭店举办的面授培训。

2、金融、保险系统和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网络教育培训形式。

3、企业单位具有会计师职称的中级会计人员实行专题知识讲座形式。

4、行政会计人员和企业单位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实行面授培训形式。

三、培训内容

1、金融、保险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内容为金融保险知识;

2、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培训内容为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知识;

3、中级会计人员专题知识讲座内容为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税收政策调整;

4、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内容为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实务、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趋势分析;

5、企业单位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的培训教材采用浙江省财政厅统一提供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程》,重点培训税收实务操作知识、实用商业融资和证券融资基本知识。

四、培训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228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