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0〕31号
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实施意见
各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和嵊安委办﹝2010﹞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原则,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的领导,金庭镇成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长:郑永江,副组长:黄景
成员:许贤勤、施卫东、夏玲燕、张大庆、史武军、王育林、张义明 钱少明、姚志军、裘国联、宋贤为、姚国来、孙兴土、姚国振。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贸办),张大庆任办公室主任。
三、 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高度重视,机构人员到位,制度规范健全,资金投入保障,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责任,各部门、车间以及重要岗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层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根据《浙江省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加强教育、增强意识。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各企业要建立一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必须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管理合格证书。
3、完善制度,规范操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企业自身特点,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企业要经常对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并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室具体负责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同时,要规定依法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5、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要求和自身企业实际,依法提取安全生产经费,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全面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